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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唐智控: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1-12  

                        证券代码:300131                 证券简称:英唐智控            公告编号:2020-137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下午2:30(星期四);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
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
B座6楼会议室;
    4.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庆周先生
    5.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站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及《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更
新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91,017,941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27.2100%。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76,775,4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78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6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14,242,4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17%。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简称“中小股东”)65人,所持股份合计
77,975,2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90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77,172,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8.9701%;反对80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9%;
弃权0股。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7,172,1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01%;反对80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299%;弃权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股东胡庆周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该关联股东持有的
213,042,719股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77,172,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8.9701%;反对80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9%;
弃权0股。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7,172,1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01%;反对80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299%;弃权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股东胡庆周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该关联股东持有的
213,042,719股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77,172,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8.9701%;反对80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9%;
弃权0股。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7,172,1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01%;反对80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299%;弃权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股东胡庆周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该关联股东持有的
213,042,719股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施奖励基金计划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290,792,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226%;反对22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4%;
弃权0股。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7,749,9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11%;反对22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889%;弃权0股。
    四、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