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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唐智控: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付息公告2020-12-30  

                        股票简称:英唐智控                股票代码:300131              公告编号: 2020-151
股票简称:18 英唐 01              债券代码:112631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1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唐智控”或“公司”)2018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债券简称为“18 英
唐 01”,债券代码为“112631”,本次兑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
于 2021 年 1 月 4 日(因 2021 年 1 月 3 日为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兑付本期债券
2020 年 1 月 3 日至 2021 年 1 月 2 日期间的利息。
    凡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18 英唐 01,债券代码:112631。
     3、发行主体: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人民币 2.22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4 年期品种(附第 2 年末公司上调票面利率选择
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票面年利率 7.00%。
     7、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
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
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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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
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8、起息日:2018 年 1 月 3 日。
    9、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
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
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 月 3 日。如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0 年每年
的 1 月 3 日;若投资者未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 月 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1 月 3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1 月 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即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 2 年的票
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
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
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2019 年 11 月 21 日至 25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三次关于“18 英唐 01”不调
整票面利率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提示性公告,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在
“18 英唐 01”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公司决定维持票面利率 7.00%不变,即本期
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2020 年 1 月 3 日至 2022 年 1 月 2 日)的票面利率
为 7.00%
    13、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设置了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即发行人发
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
次债券的第 2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次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
发行人。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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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起 5 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本次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
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
有本次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
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
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
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
的决定。
    2019 年 11 月 28 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
的《证券回售结果通知书》,“18 英唐 01”第 2 年末回售申报期内,回售申报
数量 0 张,即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期限确定为 4 年,票面年利率
维持 7.00%不变。
    14、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
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作为对此担保事项的反担保,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胡
庆周以全部个人资产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
    15、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公
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6、债券受托管理人: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营
运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
    二、本期债券兑息方案
    本期债券“18 英唐 01”票面利率为 7.00%,每 10 张“18 英唐 01”(面值
为人民币 1,000 元)兑息金额为人民币 70.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
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 10 张实际取得的利息为人民币 56.0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
业(包含 QFII、RQFII)持有人每 10 张实际取得的利息为 70.00 元。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兑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2、除息日:2021 年 1 月 4 日
    3、兑息日:2021 年 1 月 4 日
                                    3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1 年 1 月 3 日
    5、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18 英唐 01”为 7.00%
    四、本期债券兑息对象
    本次兑息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
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8 英唐 01”债
券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兑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兑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兑息申请,本公司
将在本次兑息款到账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兑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
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兑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
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
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息服务,后续本
期债券的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成网下兑付后,向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
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
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
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
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
缴,就地入库。
    (二)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
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
                                    4
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庆周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 6 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
B 座 6 层、7 层、8 层
    邮政编码:518101
    联系人:刘林
    联系电话:0755-86140392
    (二)受托管理人: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京春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邮政编码:518026
    咨询联系人:吴昊
    咨询电话:0755-83007057
    传真电话:0755-83007150
    (三)公司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 楼
    负责人:戴文华
    联系电话:0755-21899306
    传真:0755-25988122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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