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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唐智控:《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修订对照表2021-01-16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修订对照表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的议案》,对《重大事项决策
制度》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事项包括下列事项: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事项包括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

 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 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

 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 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

 内;                                            仍包含在内;

 (二)对外投资。含本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公司全资 (二)对外投资。含本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公司全

 或控股的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对外设 资或控股的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投

 立全资或控股企业、对投资企业追加投入、证券投资 资子公司(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证券

 (含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投资、 投资(含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

 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   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

 等;                                            托产品)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四)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五)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 (五)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

 等;                                            营等;

 (六)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六)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七)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七)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八)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八)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九)签订许可协议;                            (九)签订许可协议;

 (十)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 (十)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

 权利等;                                        资权利等;
(十一)基础建设工程预决算方案;                           删除原(十一)(十二)

(十二)技术改造或新产品开发与生产需购买和建造 (十一)提供担保。含对子公司担保;

大型机器设备;                                  (十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按政策法规要

(十三)提供担保。含对子公司担保;              求进行变更的除外);

(十四)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十三)权益分派及弥补亏损;

(十五)权益分派及弥补亏损;                    (十四)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六)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五)回购股份;

(十七)回购股份;                              (十六)发行债权、股份等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

(十八)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的事项;

(十九)证监会、交易所等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重大 (十七)证监会、交易所等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重

事项。                                          大事项。



第二章 重大事项的审批权限                       第二章 重大事项的审批权限

第四条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达到下列标准的,应当提   第四条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达到下列标准的,应当

交董事会审议:                                  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公司发生本制度第二条第(一)项至第二条第 (一)公司发生本制度第二条第(一)项至第二条

(十二)项的重大事项(除上市公司受赠现金资产或 第(十)项的重大事项(除上市公司受赠现金资产

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或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产的 15%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 资产的 15%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

1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入的 1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3.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

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200 万元;             的 1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以上,且绝对金额
1,000 万元;                                    超过 1,0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净利润的 1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200 万元。    计净利润的 1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二)公司发生本制度第二条第(十三)项至第二条 (二)公司发生本制度第二条第(十一)项至第二

第(十八)项的重大事项。                        条第(十七)项的重大事项。

(三)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法规及相关 (三)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法规及相

规定,认定的其他需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    关规定,认定的其他需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的

项。                                            事项。

第五条公司发生重大事项达到下列标准的,应当提交 第五条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达到下列标准的,应当

股东大会审议: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发生本制度第二条第(一)项至第二条第 (一)公司发生本制度第二条第(一)项至第二条

(十二)项的重大事项(除上市公司受赠现金资产或 第(十)项的重大事项(除上市公司受赠现金资产

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或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 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

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3.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3,000 万元;                                    过 5,0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二)公司发生本制度第二条第(十三)项规定的“提 (二)公司发生本制度第二条第(十一)项规定的

供担保”事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                “提供担保”事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的担保;                                        的担保;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计总资产的 30%;                                审计总资产的 30%;

5.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5.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7.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   7.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形。                                            情形。

(三)公司发生本制度第二条第(十四)项条规定“会 (三)公司发生本制度第二条第(十四)项条规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属于下列情况的: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属于下列情况的:

1.会计政策和重要会计估计变更对最近一个会计年   1.会计政策和重要会计估计变更对最近一个会计

度经审计净利润或者最近一期经审计股东权益影响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或者最近一期经审计股东权益

超过 50%的。                                   影响超过 50%的。

(四)公司发生本制度第二条第(十五)项至第二条 (四)公司发生本制度第二条第(十三)项至第二

第(十八)项规定的重大事项。                    条第(十五)项规定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法规及相关 (五)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法规及相

规定,认定的其他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事 关规定,认定的其他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项。                                            的事项。

第六条 董事会授权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重大事   第六条 低于董事会审议标准的重大事项,由董事

项,由董事长批准。                              长或总经理按照相应权限进行审批。

第七条 重大事项的计算标准注意事项如下:         第七条 重大事项的计算标准注意事项如下:

(一)本制度第四条、第五条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 (一)本制度第四条、第五条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

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二)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 (二)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

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为计算标准。已经按 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为计算标准。
规定履行审批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     已经按规定履行审批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

围。                                             计算范围。

(三)公司与同一交易方同时发生本制度第二条各项 (三)公司与同一交易方同时发生本制度第二条

中方向相反的两个交易时,应当按照其中单个方向的 各项中方向相反的两个交易时,应当按照其中单个

交易涉及指标中较高者计算权限标准。               方向的交易涉及指标中较高者计算权限标准。

(四)公司发生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提供财务资     (四)公司发生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委托理财”

助”和“委托理财”等事项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 等事项时,连续十二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的以该

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 期间最高余额为交易金额,并以此为计算标准。

计算,以累计数额为计算标准。                     (五)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购买或者出售该股权将

(五)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购买或者出售该股权将导 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该股权对应公

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该股权对应公司的 司的全部资产和营业收入视为本制度第四条和第

全部资产和营业收入视为本制度第四条和第五条所     五条所述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和与交易标的相关

述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和与交易标的相关的营业收     的营业收入;前述股权交易未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

入。                                             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公司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相

(六)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仅达到本制度第五条第     关财务指标

(一)项第 3 点或第五条第(一)项第 5 点标准,且 (六)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 0.05    资产、获得债务减免等,可以免于按照本制度第五

元的,公司可以向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     条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议。                                             发生的交易仅达到本制度第五条第(一)项第 3 点

(七)公司发生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购买或者出售   或第 5 点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

资产”交易时,应当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   的绝对值低于 0.05 元的,公司可以向交易所申请

者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 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七)公司发生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购买或者出

产 30%的,除应当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外,还应当提交 售资产”交易时,应当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

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

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

(八)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公司,应当以协议约定的全 审计总资产 30%的,除应当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外,

部出资额为计算标准。                             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九)公司与子公司发生或者子公司之间发生交易,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除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外,免于 (八)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公司,应当以协议约定的

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                     全部出资额为计算标准。

                                                 (九)公司与子公司发生或者子公司之间发生交

                                                 易,除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

                                                 外,免于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第三章 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及管理                    第三章 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及管理
                                                 第九条 公司发生对外投资事项时,应该特别注意
第九条 公司发生对外投资事项时,应该特别注意如
                                                 如下事项:
下事项:
                                                 (一)涉及证券投资的,公司必须执行严格的联合
(一)涉及证券投资的,公司必须执行严格的联合控
                                                 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操作,且
制制度,即至少要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操作,且证券
                                                 证券投资操作人员与资金管理人员分离、相互制
投资操作人员与资金管理人员分离、相互制约,不得
                                                 约,不得一人单独接触投资资产,对任何的投资资
一人单独接触投资资产,对任何的投资资产的存入或
                                                 产的存入或取出,必须由相互制约的两人联名签
取出,必须由相互制约的两人联名签字。
                                                 字。
(二)公司在进行重大投资决策时,需聘请技术、经
                                                 (二)公司在进行重大投资决策时,需聘请技术、
济、法律等有关机构和专家进行咨询;决策投资项目
                                                 经济、法律等有关机构和专家进行咨询;决策投资
不能仅考虑项目的报酬率,更要关注投资风险的分析
                                                 项目不能仅考虑项目的报酬率,更要关注投资风险
与防范,对投资项目的决策要采取谨慎的原则。
                                                 的分析与防范,对投资项目的决策要采取谨慎的原
(三)需由股东大会批准的出售或者收购的资产为公
                                                 则。
司股权的,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
                                                 (三)需由股东大会批准的出售或者收购的资产
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目标公司至少最近一年
                                                 为公司股权的,公司应当披露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
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截止日距协议签
                                                 一期的审计报告,审计截止日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
署日不得超过六个月。必要时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必要时应当聘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资产评估机构对交易目标公司
                                                 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资产评估机构
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六个
                                                 对交易目标公司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
月。
                                                 日不得超过六个月。
(四)需由股东大会批准的出售或者收购的资产为非
                                                 (四)需由股东大会批准的出售或者收购的资产
公司股权的,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
                                                 非股权以外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司应当提供评估报
业务资格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协议
                                                 告,评估基准日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
签署日不得超过六个月。                             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一条公司提供财政资助时,应该特别注意如下

                                                   事项:

                                                   董事会审议财务资助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

                                                   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

                                                   过 70%;

                                                   (二)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提供

                                                   财务资助累计发生金额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10%;

                                                   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

                                                   务,或者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

                                                   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免于适用前两款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同时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同

由 2018 年 1 月 8 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重大决策   时由 2018 年 12 月 13 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重

制度》废止。                                       大事项决策制度》废止。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