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英唐智控: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杰)2021-04-28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任杰)作为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英
唐智控”)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2020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地保证公司运作的合理
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就本人2020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 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公司共计召开14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会议14次,实际按时出席了公
司董事会14次。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
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在2020
年本人任期内,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
故对2020年度本人审议的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
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董事                本年应     现场     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具体职务
 姓名              出席次数   出现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任杰   独立董事       14       13           1        0        0          否
    除此之外,2020年公司共计召开6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2次。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在任期内对公司各重大事项积极研究分析,根据《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严
格审核各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并进行了事前
认可及发表意见。本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人就公司
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英唐金控8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就公司为子公司应付账款提供担保、为孙公司借款
提供担保等事宜分别作出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20年3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人就公司
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就
公司收购先锋微技术100%股权、为控股重孙公司联合创泰应付账款提供担保、
为控股孙公司华商维泰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等事项作出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
    3、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本人就公司
转让控股子公司英唐创泰51%股权后继续履行对英唐创泰应付账款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4、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年度董事会),
本人就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2020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20年度监事津贴、出售控股重孙公司联合创泰
100%股权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
新增关联交易等相关事宜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就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年向银行及非银
行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提供担保、子公司深圳华商龙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等事项分别作出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就2019年度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并作出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以及就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
意见。
    5、公司于2020年5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本人就公司
出售控股重孙公司联合创泰100%股权之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终止联合创泰业绩承诺相关事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易定价的依据
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等相关事宜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6、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本人就公司
出售控股重孙公司联合创泰100%股权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豁
免联合创泰2019年业绩补偿等相关事宜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并就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为联合创泰提供关联担保、重大资产出售完
成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作出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7、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本人就2020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并作
出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就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
    8、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本人就公司
出售控股重孙公司联合创泰100%股权并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9、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本人就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相
关事项、出售控股重孙公司联合创泰100%股权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
协议之补充协议》进行确认的事项分别作出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0、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就聘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实施奖励基金计划等事项分别作出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1、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就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
    12、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就公司向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作出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
委员会、薪酬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
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0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年,本人主持召开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2次,实际按
时出席了2次。
    2020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2020年10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年公司共计召开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2次,实
际按时出席了2次。
    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
津贴的议案》。
    2020年10月15日召开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实
施奖励基金计划的议案》。
   3、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 年公司共计召开了 4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4 次,
实际按时出席了 4 次。
   2020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9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内审部 2019 年度工作总结报
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 2020 年 1
季度内审监察部工作总结及 2 季度工作计划报告的议案》;2020 年 8 月 26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
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内审监察部 2020 上半年工作总结暨 3 季度工作
计划报告的议案》;2020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内审
部 2020 年第 3 季度工作总结暨第 4 季度工作计划报告的议案》;2020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内审部 2021
年工作计划报告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利用至公司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的机
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本人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常态化沟通,对公司
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深入了解;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
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
握公司的动态。力求勤勉尽责,在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
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
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
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对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
风险进行评估与沟通。作为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
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我利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
结论,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020年度,本人重点学习了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的新《证券法》,加深对
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
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
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
异议;
    2、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
生;
    4、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1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专业
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
考意见。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为《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任杰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