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唐智控: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2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
行监事会职责,对 2022 年度公司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
全体股东的权益。现将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审议情况
《关于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通过
《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通过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通过
《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通过
《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2022 年 3 月 18 日 通过
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
《关于 2022 年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会议 通过
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应付账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通过
《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通过
《关于拟不提取 2021 年度奖励基金的议案》 通过
《关于修订公司<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通过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2022 年 4 月 15 日 通过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
会议 通过
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通过
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通过
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通过
2022 年 4 月 26 日 股票预案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通过
会议 股票方案论证的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通过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 通过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通过
股票聘请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
通过
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通过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通过
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通过
议的议案》
《关于更新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通过
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更新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通过
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更新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通过
2022 年 6 月 23 日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 《关于更新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次会议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 通过
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通过
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审核报告的议
通过
案》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鉴证报告的
通过
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3 月财务报告的
通过
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通过
2022 年 8 月 25 日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通过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 案》
次会议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通过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通过
2022 年 10 月 26 日 《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通过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通过
次会议 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2022 年 11 月 23 日 通过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次会议 通过
票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
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或出席了公司
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认为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
程》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
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未发生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
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真实合理,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
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在 2022 年度,公司存在关联交易行为。在关联交易事项决议
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整体利
益。
4、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行为。
5、公司内部控制、风险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的建立和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
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
运行情况。
6、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在报
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
行登记备案,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规范内幕信息传递流程。报告期
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及内幕信息交易等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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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