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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富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2019-04-02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34                 证券简称:大富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3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
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

    按照现行的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有 2 名独立董事。
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按照现行的公司《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
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
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
有权向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
的股东有权向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天内(即 2019 年 4 月 12 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
式向本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详见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将对初选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
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至公司董事会;

(三)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
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
审核。

五、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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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
人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董事: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
     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
     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   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8.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0. 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1. 国家公务员或担任公司董事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的;

12. 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   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
     性:

3.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4.   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通过深圳证劵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资格证书;

5.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或者会计学副教授以上职称等专业资质。

6.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1)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在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企业或本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或者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
    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 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上述三项所列举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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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被提名人为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
    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
    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 被提名人在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任职,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   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
     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   如是个人股东,则需要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   如是法人股东,则需要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   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   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   推荐人必须在 2019 年 4 月 12 日 12: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本公司联系人处方
     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1.   联系人:林晓媚、后杏萍

2.   联系电话:0755-29816308

3.   通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蚝乡路沙井工业公司第三工业区 A2 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104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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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联系电话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电子邮箱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        □ 非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请在类别前打“√”)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
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学历、职
称、详细工作经历、
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 (注:是
指与上市公司或其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是否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数量;是
否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的惩
戒。)

推荐人:(盖章/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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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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