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富科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4-25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34 证券简称:大富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8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提名选举的相关
程序以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序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号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监
事候选人的提名权限和程序如下:
(一)在本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照拟选任的人数,由现任董事会根据各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监事 股东推荐名单,提出选任董事的建议名
候选人的提名权限和程序如下: 单,并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将董事候
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应当向
(一)董事会协商提名董事候选人;
股东大会提供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信息;
1 (二)监事会协商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二)在本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
选人;
照拟选任的人数,由现任监事会根据各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 股东的推荐名单,并经监事会决议通过
份 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非职工 后,将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
代表监事候选人; 大会选举,监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提供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相关信息;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 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非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 2 人。董事会下设 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董事会下设
2 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及战 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及战
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另行制 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另行制
定。 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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