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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富科技:关于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公告2020-08-19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34           证券简称:大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1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国际
仲裁院送达的《裁决书》(2019深国仲裁5082号),公司与重庆百立丰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百立丰”)的股东黄明权等就框架协议纠纷一案,已向深圳国
际仲裁院申请仲裁,深圳国际仲裁院已经作出裁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仲裁案件基本情况
1、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百立丰以及黄明权等股东
2、仲裁受理时间:深圳国际仲裁院于2019年8月27日立案受理
3、事实理由及仲裁请求
    2018 年 5 月 23 日,公司与百立丰法人股东重庆东丰实业有限公司、黄明
权等自然人股东签订了《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重庆百立丰
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之框架协议》(简称“《框架协议》”),主要内容是本公司
以现金支付方式购买百立丰股东持有的百立丰公司的 51%之股权相关事宜进行
了约定。公司按协议约定向百立丰公司账户支付了预付款人民币 7,000 万元。
    因《框架协议》已于 2018 年 9 月 23 日起自动终止,2019 年 8 月 6 日,公
司向仲裁院提交仲裁申请,要求黄明权等股东根据《框架协议》相关约定立即向
公司返还预付款 7,000 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等相关费用。
二、案件的裁决情况
    近日,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裁决如下:黄明权支付公司人民币 7,000 万元及
资金占用利息、律师费、仲裁费等相关费用。
三、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仲裁结果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最终影响将依据仲裁裁决的实际履
行及执行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仲裁结果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
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案件,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根据相关规
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裁决书》
                                      1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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