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富科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2-26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34 证券简称:大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2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25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12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上午9:15至2020
年12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蚝乡路沙井工业公司第三工业区
A2三层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尚传先生。
6.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98)已于2020年12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473,320,862股,占
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61.670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9人,代
表股份175,0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228%;中小股东共15人,
代表股份49,039,976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6.3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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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的
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结果
股数 股数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股)
473,337,762 99.9666% 158,000 0.0334% 100 0.0000%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48,881,876 99.6776% 158,000 0.3222% 100 0.0002%
回避表决情况:无
2.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结果
股数 股数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股)
48,867,876 99.6491% 172,000 0.3507% 100 0.0002%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48,867,876 99.6491% 172,000 0.3507% 100 0.0002%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安徽配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孙尚传、深圳市大贵投资
有限公司、深圳市大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大智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翠萍、郭琼
3.结论性意见: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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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1.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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