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大富科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1-01-20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要求,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的表决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是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
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回购股份有利于推动公司长远发展、推动公司内在价值的
合理回归;回购股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助
于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00 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 100,000,000 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50 元/股,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
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
市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方案是合理的、可行
的。

       综上,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

                                           独立董事:钱南恺、万光彩、周蕾
                                                     2021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