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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富科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9-13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34            证券简称:大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6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13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9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上午9:15至2021
年9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蚝乡路沙井工业公司第三工业区
A2三层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尚传先生。
6.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已于2021年8月27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426,797,783股,占
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6.090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3人,
代表股份1,242,1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1632%;中小股东共15
人,代表股份3,583,997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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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
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结果
                        股数                        股数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股)
  3,416,897 95.3376% 167,100 4.6624%                     0   0.000%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3,416,897 95.3376%         167,100        4.6624%                   0   0.0000%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安徽配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孙尚传、深圳市大贵投资
有限公司、深圳市大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大智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结果
                         股数           股数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股)
 427,872,783 99.9610% 167,100 0.0390%       0 0.0000%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3,416,897 95.3376%         167,100        4.6624%                   0   0.0000%
回避表决情况:无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翠萍、王静
3.结论性意见: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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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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