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富科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2-03-17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参加了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将部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当前公
司所处行业变化和未来发展需要进行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运营能力。
公司本次拟将部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审
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次公司拟将部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钱南恺、万光彩、周蕾
2022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