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34 证券简称:大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8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6日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6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6日上午9:15至2022年6 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蚝乡路沙井工业公司第三工业区 A2三层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尚传先生。 6.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换届选举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 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420,652,325股,占 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4.808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3名,代 表股份2,426,1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3161%;中小股东共3名, 代表股份2,426,1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3161%。 1/5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 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下述议案, 其表决情况如下: 1.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结果 股数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股) 423,008,425 99.9835% 70,000 0.0165% 0 0.0000%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2,356,100 97.1147% 70,000 2.8853% 0 0.0000% 回避表决情况:无 2.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结果 股数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股) 423,008,425 99.9835% 70,000 0.0165% 0 0.0000%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2,356,100 97.1147% 70,000 2.8853% 0 0.0000% 回避表决情况:无 3.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结果 股数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股) 422,997,825 99.9809% 80,600 0.0191% 0 0.0000% 通过 2/5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2,345,500 96.6778% 80,600 3.3222% 0 0.0000% 回避表决情况:无 4.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选举孙尚传先生、李武好先生、童恩东先 生、刘韵洁先生、马仲康先生、肖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 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01 关于选举孙尚传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22,997,8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9%。 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4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778% 4.02 关于选举李武好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23,008,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5% 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5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147% 4.03 关于选举童恩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23,008,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5% 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5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147% 4.04 关于选举刘韵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23,008,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5% 3/5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5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147% 4.05 关于选举马仲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23,008,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5% 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5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147% 4.06 关于选举肖竞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23,008,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5% 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5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147% 5.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选举钱南恺先生、万光彩先生、周蕾女士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具 体表决结果如下: 5.01 关于选举钱南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23,008,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5% 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5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147% 5.02 关于选举万光彩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23,008,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5% 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5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2,35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147% 5.03 关于选举周蕾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22,997,8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9% 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4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77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琼、黄沫荻 3.结论性意见: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6 日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