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河环保:监事会工作报告2014-04-25
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的要求,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认真履行监事会自身职能。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2013 年 2 月 2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 5000 万元设立
四川子公司的议案》;
2013 年 4 月 10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序号 议案
1 关于 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 2012 年度报告及 2012 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12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12 年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13 年 4 月 23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
告全文及正文议案》和《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议案》。
2013 年 8 月 22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
及摘要的议案》。
2013 年 10 月 23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
告全文的议案》、《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设立美国子公司收购 COOPER
ENVIRONMENTAL SERVICES, LLC 公司部分股权及增资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银行专
户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13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导》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
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
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之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完善,公司
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 2013 年的工作中,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
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未发现公司董事、经理
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的情形。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情况
等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
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规定,对报告期内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按照预
定计划实施。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交易的情况;没有发生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
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六)、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七)、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情况
进行审查,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和运作情况。
(八)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内幕信息流转、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重大事项的报告、
传递、审核、披露程序均严格遵守《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制度》、《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严把内幕信息流转审批程序,将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切实做到内幕
信息在披露前各环节所有知情人员如实、完整登记;公司证券部负责知情人登记信息的核实、
报备和建档工作,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所填报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