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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先河环保: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闫成德)2014-04-25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河北先河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3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严格审
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
东权益。
    现就本人 201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 2013 年度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亲自出席公司的
董事会。依法行使审议表决权,2013 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职务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闫成德   独立董事     6        6        0         0          否

   对各次董事会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13 年度公司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股东大会 1 次。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2013年主要履
行以下职责:
    (一)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开了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二)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13年参加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关于公司审计部2012年度工作报告及2013年工作计划的议案(2)关
于公司2012年财务报表的议案(3)关于调整后的公司2012年财务报表的议案(4)
关于审议公司2012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201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7)关于聘任公司201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审计部2013年第一季
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10)关于公司审计部2013年第二季度工作报告(11)关于公司2013年第二
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2)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
及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13)公司审计部2013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14)
公司关于2013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5)关于公司2013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三)作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2013年参加了2次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了一下议案:(1)关于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设立四川子公司的议案(2)关于使用
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设立美国子公司收购 COOPER ENVIRONMENTAL
SERVICES, LLC 公司部分股权及增资的议案


    (四)对2013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工作的审议情况:
    (1)2014年1月21日,审计委员会会同独立董事、年报审计会计师、公司管理
层、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等人员对公司2013年报审计工作进行了沟通,听取了
财务部门对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对2013年年报审计计划同与会人员进行了沟通。
    参加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审计部2013年度工作报告及2013年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3年财务报表的议案》
    (2)2014年2月26日,年报审计机构形成了初步审计意见,审计委员会会同独
立董事、会计师、公司相关部门等人员对公司2013年报审计工作进行了沟通。会计
师向审计委员会陈述了目前的审计情况,与会人员对审计程序是否恰当,获取的审
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是否存在重大审计疏漏等相关事项进来了沟通。
    参加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审计报告初
步审计意见,经调整后的公司2013年财务报表以及变更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3)2014年4月8日,年报审计机构形成了最终的审计意见,拟出具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会同独立董事、年审会计师、公司相关部门等人员对
公司2013年审计工作进行了沟通,听取了审计机构的审计总结。
    参加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公司审计部2014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3年2月21日,在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000万元设立四川子公司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3年4月10日,在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公司如下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112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
  (3)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2 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聘任 2013 年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7)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3、2013年4月23日,在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
存放专项帐户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3年8月25日,对如下事项发表了意见:
   (1)关于公司2013年上半年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独立意
见;
   (3)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5、2013 年 10 月 23 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以下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设立美国子公司收购 COOPER
   ENVIRONMENTAL SERVICES, LLC 公司部分股权及增资的独立意见;
   (2)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3 年度,本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立和实施、三会运作的情况等进行监督。同时,与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等保持沟通,积极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其他工作情况
   本人在 2013 年度持续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各项制度,特别是保护投资者方
面的制度,规范运作,规范信息披露,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
       2013年度,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对涉及公
司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及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
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
地行使表决权,保持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13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13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13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培训和学习
    本人平时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河北证监局发布的最新法律
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提供更好的决策参考。
    以上是本人对 2013 年度工作情况的汇报,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
人员对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给予的支持和配合。2013 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将
继续勤勉尽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
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健、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
                                                                   闫成德
                                                          2014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