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河环保: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4-06-26
证券代码:300137 证券简称:先河环保 公告编号:2014-041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2014年5月16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202,800,000 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合计转增 121,680,000 股,同时,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0,140,000 元(含税)。(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
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先按每 10 股派 0.475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
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
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5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02,8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324,480,000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7月4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1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7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4年7月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
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7月4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4年7月4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37,936,527 18.71% 22,761,916 60,698,443 18.71%
股份
37,936,527
首发前个人类限
18.71% 22,761,916 60,698,443 18.71%
售股
二、无限售条件
164,863,473 81.29% 98,918,084 263,781,557 81.29%
股份
三、股份总数 202,800,000 100% 121,680,000 324,480,000 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324,480,000股摊薄计算,2013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0.19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石家庄市湘江道251号
咨询联系人:苏少玲
咨询电话:0311—85323900
传真:0311-85329383
九、备查文件
2
1、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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