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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先河环保: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4-08-15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修订)》的相关
规定,对《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本栏加粗部分为本次修订删除内容)       (本栏加粗部分为本次修订新增内容)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股份总数。                               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的股东可以依据相关规定征集股东投票权。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的股东可以依据相关规定公开征集股东投票

                                         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

                                         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

                                         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

                                         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具体利润分配方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具体利润分配方

案的决策和实施程序如下:                 案的决策和实施程序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

   公司董事会应在编制年度报告时,根据        公司经营管理层应在编制年度报告时,

公司的利润分配规划,结合公司当年的生产   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规划,结合公司当年的

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状况、未来的业务发展   生产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状况、未来的业务

规划和资金使用需求等因素,编制公司当年   发展规划和资金使用需求等因素,编制公司
的利润分配预案。                         当年的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经营管理层提出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未
   董事会在编制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认
                                         包括现金利润分配的,应详细说明原因和未
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
                                         分配利润(如有)留存公司的用途。
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

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

                                         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年度现金利润分配预

案的,应详细说明原因和未分配的现金利润       董事会在审议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应

(如有)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和监事   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

会应当对此发表明确意见,并按照相关规定   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

进行披露。                               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年度分配预案中未包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利   括现金利润分配的,应详细说明原因和未分

润分配预案时,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配的现金利润(如有)留存公司的用途,独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   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明确意见,并

方能作出决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案进行审议时,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
                                             独立董事应当就董事会通过的提案提出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
                                         明确意见,该意见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
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
                                         通过;如为不同意或者无法发表意见的,独
的问题。
                                         立董事应提出不同意或者无法发表意见的事

   公司董事会拟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实、理由。

的,应按照上述规订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利

                                         润分配预案时,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由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
董事会负责实施,并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
                                         方能作出决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存
                                         案进行审议时,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
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董事会应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
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
                                         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
占用的资金。                             的问题。

    (三)利润分配的披露                     公司董事会拟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的,应按照上述规订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

的相关规订在订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由
则。
                                         董事会负责实施,并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存

                                         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董事会应

                                         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

                                         占用的资金。

                                             (三)利润分配的披露

                                             公司董事会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

                                         的相关规订,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政

                                         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利润分配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

                                         划安排或原则,并对相关事项作出说明。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

下:                                     下:

    (一)公司分配股利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公司分配股利应坚持以下原则:

1.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2.遵守   1.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2.遵守

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按照   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按照

规订的条件和程序进行;3.兼顾公司长期发   规订的条件和程序进行;3.兼顾公司长期发

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4.实行同股同权, 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4.实行同股同权,

同股同利。                               同股同利。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方式或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方式或

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三)公司应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         (三)公司应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

股利。在满足下列条件情况下,公司分配年     股利。在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

度股利应优先采用现金方式:1.公司该年度     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     润)为正值的情况下,应优先采用现金方式

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     分配年度股利。

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
                                               在有关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根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 实施现金股利分配后,
                                           据盈利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的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
                                               (四)在符合第三款要求的前提下,公
展的需要。
                                           司分配的现金股利应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在有关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根
                                               1.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
据盈利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四)在符合第三款要求的前提下,公
                                               2.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司分配的现金股利应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1.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
                                           30%。
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若公司最近连续 2 个年度的经营活动现
    2.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金流量为负时,公司在本年度进行的现金股
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利分配累计不得超过该年初累计可分配利润
30%。
                                           的 50%。

    若公司最近连续 2 个年度的经营活动现
                                               (五)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公司采用
金流量为负时,公司在本年度进行的现金股
                                           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
利分配累计不得超过该年初累计可分配利润
                                           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的 50%。
                                               在符合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下,公司在
    (五)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根据公司
                                           按本章程规定进行现金分红的同时,可以根
的股本规模、股票价格等情况,公司可以发
                                           据公司的股本规模、股票价格等情况,发放
放股票股利。
                                           股票股利。

    (六)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
                                               (六)同时采取现金和股票方式进行利
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经营业务。
                                           润分配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的占
 比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本项所称 “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预

 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

 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超过 5,000 万元。

     本项所称“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

 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

 股利之和。

     (七)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

 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经营业务。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