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河环保: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2015-02-13
证券代码:300137 证券简称:先河环保 公告编号:2015-005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2月1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玉国先生的《股份减持计
划告知函》,鉴于个人投资需要,拟将上期《股份减持计划》的剩余的168万股
未减持的股票以及部分剩余流通股份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玉国先生持有股份情况介绍
李玉国先生系先河环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50,380,0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63%,其中持有无限
售条件股份为 25,380,093 股,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为 25,000,000 股,处于质押
状态股份为 25,000,000 股。截止目前,公司已上市满三十六个月,根据李玉国
先生的承诺与公司相关公告,其所持有的限售股于 2013 年 11 月 5 日起解除限
售。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玉国先生减持计划
1、减持人姓名:李玉国
2、减持目的:个人投资需要
3、拟减持时间:2015 年 2 月 25 日-2015 年 8 月 24 日(6 个月内)
4、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500 万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45%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
三、其它
1、按照该计划减持股份后,李玉国先生的持股比例与公司第二大股东梁常
清的持股比例差额仍大于5%。
2、李玉国先生在按照该计划减持股份期间,还应当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
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3、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18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信息披露》等规定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李玉国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