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河环保: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5-08-11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作为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四川久环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
川久环)部分股权的议案
四川久环在地表水、污染源与重金属等水质自动监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行业
经验及市场。四川久环结盟世界知名环境在线监测仪器制造商法国赛环(SERES
Environnement),专业生产 SERES /SINOEPA 品牌系列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器,
在市场拥有良好的信誉和品牌知名度,在各类重点监测项目上批量使用,是国家
重点水质自动监测站使用和推荐的重点品牌之一。在水质监测市场即将爆发的时
期,公司此次的收购将提升公司在水质监测领域的领先地位,赢得水质监测市场
的竞争优势,迅速占领水质监测市场。四川久环的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业务积
累起来的第三方运营业务,也将成为上市公司未来稳定的利润增长点。收购完成
后,公司水质监测产品线将更加丰富,充分满足客户的需求。我们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 1920 万元收购四川久环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80%的股权。
二、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基于目前在手可执行订单的情况及未来环境监测及治理市场的前景,预计公
司资金仍有一定的缺口,为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要,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增强风险抵抗能力,
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利息人民币1065.49万元(具体利息收入金额以转出资金
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从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
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
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使用超募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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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利息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利息 1065.49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签署:
陈爱珍 闫成德 庞贵永
二○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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