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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先河环保: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闫成德)2017-04-26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河北先河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6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严格审
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
东权益。
    现就本人 2016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 2016 年度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亲自出席公司的
董事会。2016 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如下:
                       应出席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职务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闫成德   独立董事     7        7         0        0          否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
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
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
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16 年度公司召开了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两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一次股
东大会。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与其他委员
共同对公司定期报告、审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事
项进行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充分发
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2016年参加了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审计部2015年度工作报告及2016年工作计划的议案(2)关于公
司2015年财务报表的议案(3)关于调整后的公司2015年财务报表的议案(4)关于
审议公司2015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6)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7)
关于聘任公司201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8)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9)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作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公司战略规划的讨论和制定,听
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介绍,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保证了董事会决策
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了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
    三、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6年1月22日,在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1)关于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重庆冀华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3)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2016年3月18日,在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对关于向美国子
公司增资收购美国Sunset Laboratory Inc.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6年4月22日,在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1) 关于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
     (2)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3)关于公司2015年利润分配的议案;
    (4)关于公司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
    (5)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7)关于《子公司员工持股管理办法》;
    4、2016年6月14日,在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对关于控股子公
司变更超募资金投向及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北京卫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6年8月18日,在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16年上半年关联交易事项;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3)关于公司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4)关于转让上海时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
    6、2016年10月28日,在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对关于放弃控
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2016年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
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立和实施、三会运作的情况等进行监督。同时,与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等保持沟通,积极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报告,及时获悉公司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其他工作情况
    本人在 2016 年度持续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各项制度,特别是保护投资者方
面的制度,规范运作,规范信息披露,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
    2016年度,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对涉及公
司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及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
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
地行使表决权,保持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16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16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16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培训和学习
    本人平时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河北证监局发布的最新法律
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提供更好的决策参考。
    以上是本人对 2016 年度工作情况的汇报,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
人员对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给予的支持和配合。2017 年,在董事会换届选举产生
新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之前,本人将会更加严格的按照《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忠实、勤勉、独立、客
观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




                                                      独立董事:
                                                                   闫成德
                                                          2017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