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河环保:2016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2017-06-26
证券代码:300137 证券简称:先河环保 公告编号:2017-032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7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44,395,344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
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
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6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7
月 3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7 月 3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石家庄市湘江道 251 号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 孟利利、皇甫晓飞
咨询电话:0311—85323900
传真:0311-85329383
六、备查文件
1、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