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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先河环保: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赵立三)2018-04-24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先河环保” )的
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
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
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关
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薪酬与绩效考核工作及内部控制提出
了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7 年
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7 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3 次,实际出席董事会 3 次,无委托出席、缺席或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阅董
事会相关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公正地
行使表决权,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
2017 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
对和弃权的情形。
    2017 年度,本人列席了 1 次股东大会并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本
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17 年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亲自主持或出席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了相应职责:对报告期内
公司半年度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季度财务报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
大事项进行了谨慎的审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三、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7年5月22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8月26日,在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17年上半年关联交易事项;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3)关于公司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4)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3、2017年10月28日,在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发表了
意见:
    (1)关于子公司转让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2)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事项;
    本人认为公司2017年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
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7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
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中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其他工作情况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2、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工作。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
供的材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
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17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17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17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培训和学习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
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
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
作。
       2018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沟通,不断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
效性做出贡献。


                                                     独立董事:
                                                                  赵立三
                                                             2018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