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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先河环保:关于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19-04-26  

						证券代码:300137              证券简称:先河环保                   公告编号:2019-023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8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59,434,109.03 元 ;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295,019,336.86 元,按 2018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9,501,933.69 元, 加 上年初 未 分配利 润 499,501,496.89 元, 扣除向 股 东分配的
17,219,767.20 元,公司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47,799,132.86 元。
     结合公司近年来利润分配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
司董事会拟定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8 年度不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近年来重视发放现金股利回报投资者,最近三年(2016 年至 2018 年)以
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已超过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
集中竞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
现 金 分 红 的 相 关 比 例 计 算 ”, 公 司 在 2018 年 度 以 集 中 竞 价 方 式 回 购 股 份
36,901,998.60 元,视同 2018 年度现金分红 36,901,998.60 元),符合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合考虑公司短期经营发展和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 2018 年度不派发现金
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留存未
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资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
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
益。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用于公司运营及发展。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
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
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
的成果。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
的需要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
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
展和经营发展实际,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
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董事会提出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