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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先河环保: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赵明)2019-04-26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河北先河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规定和要求,在 2018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现就本人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8 次,实际出席董事会 8 次,无委托出席、缺席或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与公司经
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认真审阅董事会相关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
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
积极的作用,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 2018 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
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
关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18 年度,本人列席了 2 次股东大会并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本
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发展委员
会委员,2018年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履行职责,对补选独立董事进行了谨慎
的审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就市场环境、行业信
息等重要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
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8年1月23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4月2日,在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1)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2)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重庆渝凡实业有限公司股权;
       3、2018年4月23日,在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发表了
意见:
       (1)关于公司 2017年度关联交易事项;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4)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7)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
       (8)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4、2018年7月12日,在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关于转让全资子
公司部分股权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年8月16日,在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下事项发表了意
见: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2)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
       6、2018年8月28日,在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下事项发表了意
见:
       (1)关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关联交易事项;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7、2018年10月29日,在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2018年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
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管业务交流的
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三会运作的情况等进行监督。同时,与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沟通,及
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积极的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其他工作情况
    2018年,本人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等方式,深入公司了解生产
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完善及执行情况,及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详细阅读
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独立意见、行使表决权。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不断规范运作,提升法人治理水平,真实、准确、及时、完
整地披露信息,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18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18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18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培训和学习
    本人平时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河北证监局发布的最新法律
法规,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
力,为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提供更好的决策参考,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
护股东权益。。
    2019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职责的要求,继续本着忠实、勤
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
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赵明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