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河环保:《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1-04-28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际经营需要,拟
增加经营范围,同时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做出修改。
具体修订如下:
原条款 拟修订后条款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从事仪器、仪表、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从事仪器、仪表、
环境治理设备及相关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安装、 环境治理设备及相关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安装、
销售、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销售、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研发;化工产品(化学危 汽车销售;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研发;化工产
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除外)、电子产品、五金交电、 品(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除外)、电子产品、
仪器、仪表、针纺织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通 五金交电、仪器、仪表、针纺织品、塑料制品、橡
讯器材(不含无线电移动电话、地面卫星接收设备) 胶制品、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电移动电话、地面卫
的批发、零售;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环 星接收设备)的批发、零售;软件产品的开发、生
境监测仪器的研制、生产、销售;数字信息技术服 产和销售;环境监测仪器的研制、生产、销售;数
务;数据处理、数据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 字信息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数据服务;计算机信
务,环境监测仪器的维修、运营服务;环保工程、 息系统集成服务,环境监测仪器的维修、运营服务;
环境检测;环境工程设计、施工及技术咨询、技术 环保工程、环境检测;环境工程设计、施工及技术
服务;清洁服务;环境监测;节能产品技术、热泵 咨询、技术服务;清洁服务;环境监测;节能产品
产品技术、中央空调设备技术、压缩机及配件技术 技术、热泵产品技术、中央空调设备技术、压缩机
的开发、生产、销售及安装;采暖系统工程的设计、 及配件技术的开发、生产、销售及安装;采暖系统
暖通工程施工;房屋租赁;环境监测设备的销售; 工程的设计、暖通工程施工;房屋租赁;环境监测
水处理设备、净水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安装; 设备的销售;水处理设备、净水设备的研发、生产、
环境治理服务;垃圾清运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销售及安装;环境治理服务;垃圾清运服务;自营
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 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展经营活动)。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使下列职权: 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算方案; 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损方案; 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
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
决议; 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十三)审议批准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
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出售重大资产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及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的事项,及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 (十六)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
额在 1,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额超过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获赠现 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提供担保除外);
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事项; (十七)审议批准每年度内借款发生额(包括
(十七)审议批准每年度内借款发生额(包括 贷款转期、新增贷款)在上年度经审计的公司净资
贷款转期、新增贷款)在上年度经审计的公司净资 产 50%以上(含 50%)的借款事项及与其相关的资产
产 50%以上(含 50%)的借款事项及与其相关的资产 抵押、质押事项;
抵押、质押事项; (十八)审议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九)审议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 个月内提供财务资助累计发生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事会或其他机构或个人代为行使。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事项;
(二十)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
事会或其他机构或个人代为行使。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二)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
元; 元;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三)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五)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
担保; 担保;
(六)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10%的担保;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
担保; 担保;
(八)公司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 (七)公司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
对外担保的情形。 对外担保的情形。
除上述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 除上述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
准。 准。
第四十二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 第四十二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
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 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由股东
议批准: 大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 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
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 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
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人民 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
币; 币;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人民币; 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
对值计算。公司发生的交易仅达到上述第(三)项 对值计算。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
或第(五)项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 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等;公司发生的交易仅达
收益的绝对值低于 0.05 元的,可不经股东大会审议 到上述第(三)项或第(五)项标准,且公司最近
批准。 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 0.05 元的,可
上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购买或出售资产 不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 上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购买或出售资产
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 (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
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对外投资(含 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
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财务 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对外投资(含
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 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
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 公司除外);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提供担
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 保(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
所上市的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与上述交易 司的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
相关的资产质押、抵押事项。 (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
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
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
资权利等);所上市的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与上述交易相关的资产质押、抵押事项。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
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 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
议批准: 事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
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 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
据; 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人民币; 人民币;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 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
币; 币;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1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
对值计算。上述交易的定义见本章程第四十二条第 对值计算。上述交易的定义见本章程第四十二条第
三款的规定。 三款的规定。
上述交易事项,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上述交易事项,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章程规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应在董事会 章程规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应在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重大投资项目,董事会应当组织有关专家、 对于重大投资项目,董事会应当组织有关专家、
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除本章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十六项规定的关联 除本章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十六项规定的关联
交易事项外,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交易事项外,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公司与关联法人达成的交 30 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公司与关联法人达成的交
易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合并报表净资产绝对值的 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 合并报表净资产绝对值的 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
董事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审议批准。
除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 除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对外担保之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由董 议通过的对外担保之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由董
事会审议批准。 事会审议批准。
每年度内借款发生额(包括贷款转期、新增流 每年度内借款发生额(包括贷款转期、新增流
动资金贷款和新增长期贷款)在上年度经审计的公 动资金贷款和新增长期贷款)在上年度经审计的公
司净资产 20%以上(含 20%)且低于 50%的借款事项 司净资产 20%以上(含 20%)且低于 50%的借款事项
及与其相关的资产抵押、质押事项,由董事会审议 及与其相关的资产抵押、质押事项,由董事会审议
批准。 批准。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前款董事会权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前款董事会权
限范围内的事项具体授权给总经理执行。 限范围内的事项具体授权给总经理执行。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章程修订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