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河环保: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明)2021-04-28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河北先河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0
年度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对公司重大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亲自
出席参与表决,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
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
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股东大会
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列席了 1 次股东大会。
本人认为: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公司内部董事及高管的履职、绩效及薪酬情况进行监督
考核。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公司换届选举时,本人充分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候选人资格,在了解候选人任职资格、履职能力、品德素养、兼职情况的基础上,
对相关事项在经提名委员会进行认真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
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0年1月13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独立意见;
2、2020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6)关于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8)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3、2020 年 5 月 21 日,在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关于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独立意见;
4、2020 年 7 月 20 日,在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独立意见;
5、2020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关联交易事项;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通过现场考察、电话等多种方式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有效沟通,及
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财务状况等相关事
项,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咨询、建议及意见。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
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有效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
2、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本人也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
告文稿,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最新法律
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
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事项
1、2020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0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0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 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
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最后,希望公
司在本届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创新发展,为全面提升企业价值而
努力奋斗。同时,对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
支持和有效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赵明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