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河环保: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1-21
证券代码:300137 证券简称:先河环保 公告编号:2022-062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11 月 20 日,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因审议事项较为紧急,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1 月 19 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名。公司董事长高群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经会议审议及投票表决,审议议案获得通过。会议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 3%以上股东要求增加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
议案》
2022 年 11 月 18 日,公司收到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市信天精密技
术有限公司和傅延华提交的《关于要求增加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的函》,提请将《补选闫四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
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 票赞成,1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投赞成票的董事高群、陈荣强、范朝、江喜庆、候宝军、赵亚光、吕慧,赞成意见
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案人深圳市信天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和
傅延华作为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提案人
的临时提案提出时间在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案提交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
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将上述
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董事应选人数仅为一人,本次 3%以上股东的临时提案将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提交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形成互斥提案。
投反对票的董事安泽嘉反对理由概括如下:
公司空缺董事只有 1 人,深圳市信天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和傅延华没有在临时提案中
明确对候选人投票规则,本次如果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理论上可能在股东大会选出两名董事。因此不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