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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先河环保: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3-04-26  

                        证券代码:300137          证券简称:先河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1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34,892,954.31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
-54,889,494.95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837,351,050.20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088,265,145.10 元。
    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 2022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2 年度未实现盈利,结合宏观
经济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为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保障
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2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研发项目、生产经营及流动资金需求,满足公
司日常经营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
度分配。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执行公
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
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
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经营发展
实际,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