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河环保: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6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
全体成员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有关规
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经
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
进行了监督,对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就公司监事
会 2022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议案序号 审议通过的议案
1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2021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3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四届监事会 4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2-4-26
第九次会议 5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 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届监事会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2022-7-14 1
第十次会议 监事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2-8-1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
2022-8-25 1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十二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
2022-10-27 1 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十三次会议
上述会议的相关公告已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
司不断健全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照《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决议和授权规范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勤勉尽责地行使职
权、履行职务,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
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稳健,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
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
允的,真实地反映公司审计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检查
报告期内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
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控规范建设情况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
现阶段经营管理目标的发展需求和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对经营管理的各个
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运行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度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进一步修订完善了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经核查,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
股票交易的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3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职责,充
分发挥有效监督职能,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同时,监事会将依法对董事会和高
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