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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晓程科技: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16  

						                      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文
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约定,基于个
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委托贷款合同展期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晓程科技拟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华侨城支行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再次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展
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程毅先生提供了 2000 万股公司股份的增信措施,申
请展期金额为 4000 万元,贷款利率为 7%,期限一年,自 2020 年 4 月 16 日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止。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贷款项下的有关事宜。
   我们认为:本次事项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公司扩展融
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保障了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
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上述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持股 5%以上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拟向持股 5%以上股东、实

际控制人程毅先生借款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借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公司无需
支付借款利息。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借款协议及文件,具体条款以公司与
相关方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向程毅先生借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遵循了公
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
面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持股 5%
以上股东借款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宗刚、周展、石玉晨
                                                      2020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