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电气: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8-11-09
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 编号:2018-063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在苏
州工业园区和顺路 8 号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
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经半数以上监事推举,会议由束济
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参
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因原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彭令清先生辞职,公司 2018 年
11 月 8 日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旺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经与会监
事充分讨论,同意选举束济银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主席选举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
监事会主席简历
束济银先生,男,中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 1963 年 11
月,1981 年 8 月到 2007 年 6 月就职于苏州仪表总厂,2007 年 6 月进
入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有限公司工作至今。
束济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章程》、《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核查,截至本公告
日,束济银先生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
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