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电气: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2020-07-01
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 编号:2020-034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
公告
股东李良仁先生、肖岷先生、任云亚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
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为:2019-078),股东李良仁
先生、肖岷先生、任云亚女士计划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
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680,63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664%。
具体减持计划的人员情况和股份情况内容如下:
拟减持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拟减持数 数量占
职务 股份来源
姓名 (股) (%) 量(股) 公司总
股份比
例(%)
董事、副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
李良仁 525,000 0.2055 131,250 0.0514
总经理 励计划获授股
IPO 首发前已获股、
二级市场增持股、资
肖岷 董事 1,932,500 0.7565 483,125 0.1891 本公积金转增股、
2017 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获授股
201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获授股、二级市
财务总 场增持股、资本公积
任云亚 265,021 0.1037 66,255 0.0259
监 金转增股、2017 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获授股。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经届满。李良
仁先生于 2020 年 6 月 4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77,600 股,并于 2020 年 6 月 5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 53,650 股,合计 131,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14%),已完成
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兼副
总经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肖岷先生于 2020 年 3 月 3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 63,000 股,并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 50,000 股,合计 11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42%)。
任云亚女士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 49,325 股,其股份减持计划的数量过半,公司按照规定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发布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公
告》(公告编号为:2020-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计划减持 实际减持 减持均价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股) (股) (元) 比例
77,600 集中竞价 2020-06-04 9.291 0.0304
李良仁 131,250
53,650 集中竞价 2020-06-05 9.102 0.0210
63,000 集中竞价 2020-03-03 7.80 0.0247%
肖 岷 483,125
50,000 集中竞价 2020-06-22 10.762 0.0196%
任云亚 66,255 49,325 集中竞价 2020-03-19 8.80 0.0193%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25,000 0.2055% 393,750 0.1541%
李良仁 其中:有限售条
393,750 0.1541% 393,750 0.1541%
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 131,250 0.0514% 0 0.000%
合计持有股份 1,932,500 0.7565% 1,819,500 0.7122%
其中:有限售条
肖 岷 1,449,375 0.5674% 1,449,375 0.5674%
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 483,125 0.1891% 370,125 0.1449%
合计持有股份 265,021 0.1037% 215,696 0.0844%
其中:有限售条
任云亚 198,766 0.0778% 198,766 0.0778%
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 66,255 0.0259% 16,930 0.006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上述人员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公司上述人员严格遵守了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
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李良仁先生、肖岷先生、任云亚女士出具的《减持计划情况
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