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和顺电气: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0-11-09  

                        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      编号:2020-056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姚建华先生保证向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沈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杜杰先生保证向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建华先生,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沈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杜杰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

函》。现将上述情况公告如下:

    姚建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5,077,692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2%);姚建华先生承诺在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沈欣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1.5755%);杜杰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0.1969%)。沈欣先生、杜杰先生共同承诺在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合并股份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                                    持股总数      持股数量占总股本
                     股东身份
 名称                                     (股)            的比例

姚建华     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      113,730,919                 44.80%

沈    欣   持股 5%以上股东               21,054,000                   8.29%

杜    杰   股东沈欣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1,754,500                   0.69%

           注:截至本公告日,姚建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姚尧先生持有本公

     司 726,80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863%)。

           沈欣先生、沈思思女士、杜杰先生、杜吟女士四人为一致行动人,

     系公司第二大股东;沈思思女士持有本公司 7,018,000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7643%);杜吟女士持有本公司 1,754,500 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91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减持         股份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        减持

名称   原因         来源              及比例       方式        期间        价格

                                                                           按照减
                                      不超过              自本公告之日起
 姚    个人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                                           持实施
                                    5,077,692      集中   十五个交易日后
 建    资金   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                                           时的市
                                   股,占本公司    竞价   的六个月内(窗
 华    需求      金转增股份                                                场价格
                                   总股本的 2%。           口期不减持)
                                                                           确定

              继承公司原第二大股                                           按照减
                                      不超过
       个人   东杜军女士名下股份                          自本公告之日起   持实施
 沈                                4,000,000 股, 集中
       资金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                          十五个交易日后   时的市
 欣                                占本公司总股    竞价
       需求   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                            的六个月内     场价格
                                   本的 1.5755%
               积金转增股份)                                              确定

                                                                           按照减
                                      不超过
       个人   继承公司原第二大股                          自本公告之日起   持实施
 杜                                500,000 股,    集中
       资金   东之一戴红仙女士名                          十五个交易日后   时的市
 杰                                占本公司总股    竞价
       需求        下股份                                   的六个月内     场价格
                                   本的 0.1969%
                                                                           确定

  注:1、公司原第二大股东杜军女士于 2017 年 3 月不幸病逝,其生前

  持有公司股份 31,581,000 股,其遗产由其配偶沈欣、女儿沈思思、

  母亲戴红仙三人共同继承。相关股份过户完成后,沈欣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 21,054,000 股,沈思思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5,263,500 股,戴红

  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5,263,500 股。沈欣、沈思思、戴红仙三人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系一致行动人。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披露的《关于股东完成股权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

    2、2020 年 3 月份公司股东戴红仙女士病逝,其名下持有公司无

限售流通股 5,263,500 股,其遗产由其儿子杜杰、次女杜吟、外孙女

沈思思三人共同继承。相关股份过户完成后,沈欣持有公司股份

21,054,000 股,沈思思持有公司股份 7,018,000 股,杜杰持有公司

股份 1,754,500 股,杜吟持有公司股份 1,754,500 股。沈欣、沈思思、

杜杰、杜吟四人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系

一致行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股东完成股权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3)。

    3、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

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

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截止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

诺一致。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姚建华先生、

沈欣先生、杜杰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3、姚建华先生、沈欣先生、杜杰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

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姚建华先生、沈欣先生、杜杰先生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告

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