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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顺电气: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0-11-23  

                        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       编号:2020-058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

顺电气”)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9:30 在苏州工业园区和顺路 8 号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召

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

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9:30。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11 月 23 日,其中:(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下午 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姚建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17,371,8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304%。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的股东有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17,344,417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1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数为27,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除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7,4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

东代表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

会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定陶三锐电力有限公司和济南三锐电力

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7,371,8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卜浩、陶奕
    3、结论性意见:和顺电气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

    2、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益友证和顺字(2020)第3号

《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