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电气: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3-04-24
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 编号:2023-025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78,759.42 元,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为 2,855,905.97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未分
配利润为 141,031,159.3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53,412,598.52
元。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情况,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 2022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目前公司处于重要发展时期,
考虑到公司未来经营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提高公司长远发
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2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公司发展战
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
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
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提出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决定是考虑到公司本
年度经营情况以及后续发展做出的决定。为保证公司未来长远发展,
为满足公司业务拓展和日常运营流动资金的需求,董事会从经营实际
出发提出该利润分配预案,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鉴于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不派
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
至下一年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是结合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做出的,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