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瑞尔: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7-12-12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
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提名朱陆虎先生为董事候选人、聘任牛俊杰为总经理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核查,上述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如下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
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3、本次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况。
4、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董事会提名朱陆虎先生为
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聘任牛俊杰先生为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此页为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祁 兵(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王再文(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潘 帅(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