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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纪瑞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4-03  

						证券代码:300150         证券简称:世纪瑞尔          公告编号:2018-018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财政部于2017年5月28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
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以下简称“财会30号文件”),
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本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
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该准则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未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二)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金融企业应当根据金
融企业经营活动的性质和要求,比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上述
列报会计政策的变更,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但公司上年数据未
涉及资产处置损益,未做调整。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
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的要求,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
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附注中详细披露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终止经营
的信息。该准则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未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二)在财会30号文件发布以前,本公司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子公司和业务除外)
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
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在“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项目列报。
在财会30号文件发布以后,本公司出售上述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在“资
产处置收益”项目列报。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
会计处理,但公司上年数据未涉及资产处置损益,未做调整。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项目及金额:
               项目                        受影响的金额(2017年度)

持有待售资产                                              77,361,189.86

长期股权投资                                             -77,361,189.86

资产处置                                                     175,853.62

营业外收入                                                  -188,981.22

营业外支出                                                   -13,127.60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修订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净损益亦无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专项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12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
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
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
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认为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
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
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
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过审核,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对会计政策变更,使
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利
润总额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