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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纪瑞尔: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18-09-04  

						证券代码:300150          证券简称:世纪瑞尔          公告编号:2018-064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祁兵先生、王再文先生、潘帅女士任期已满
六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祁兵先生、王再文先生、潘帅女
士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其所担任的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也一并不再任
职,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将于新任独立董事任职后经董事会审议重新选聘。经广
泛征询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尹师州先生、孙国富先生、张松先生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尹师州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孙国富先生、张松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公司将安排孙国富先生、
张松先生参加最近一次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及考试,并取得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详细信息也将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司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旦选任,尹师州先生、孙国富先生、张松先生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尹师州先生、孙国富先生、张松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一。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 年修订)》的
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
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
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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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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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
       尹师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会计学硕士。1990
年6月至1998年6月于北京市第二水管厂任会计职务;1998年6月至2007年2月于岳
华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合伙人职务;2007年2月至2010年10月于中瑞岳华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合伙人职务;2010年10月至2017年4月于金诚信矿业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职务;2017年至今于金诚信集团有限公
司任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职务。
    尹师州先生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
入期,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非失信被执行
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保证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
事务,切实履行各项职责,且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孙国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工学博士。2011
年1月至2012年12月于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助理总裁职务;2013
年1月至2015年5月于上海方正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2015年6月至今于北京华澍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职务;
2016年4月至今于清大华澍(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职
务。
    孙国富先生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
入期,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非失信被执行
人,截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知发出之日,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孙国富先生承诺将报名参加深圳证券
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保证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各项
职责,且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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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理学博士。2009
年6月至2016年1月于鼎晖股权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职务;2016
年1月至2017年10月于国新基金担首席投资官职务;2017年12月至今于浙江清松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职务。
    张松先生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
期,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非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发
出之日,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松先生承诺将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
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保证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各项职责,
且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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