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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纪瑞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6  

						证券简称:世纪瑞尔            证券代码:300150        公告编号:2019-032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纪瑞尔”)于2019
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
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
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
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
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
行以上会计政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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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
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
比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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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公司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
整2018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
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
关财务指标。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修订的相关文件
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
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能够客观、公
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
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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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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