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瑞尔:关于为孙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2019-10-25
证券代码:300150 证券简称:世纪瑞尔 公告编号:2019-071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孙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 8 票同意, 票反对,
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孙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深圳市北海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北海”) 为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北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对其
持股比例为 100%。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北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北海通信”)之子公司深圳市北海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
北海”)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申请贷款/授信捌佰万元整,深
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公司”)为上述贷款/授信向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提供了担保,该笔担保由世纪瑞尔与北海通信作
为不可撤销连带保证人为深圳北海向融资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此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
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子公司,其情况如下:
名称:深圳市北海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12 月 24 日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南头关口二路智恒战略性新兴产业园 27 栋一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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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朱陆虎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硬件、电子产品、通讯产品、仪器仪表、安
防设备、多媒体设备、机电产品、轨道交通系统集成设备、智能交通设备、建筑
智能化系统集成设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及产品集
成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硬件、电子产品、通讯
产品、仪器仪表、安防设备、多媒体设备、机电产品、轨道交通系统集成设备、
智能交通设备、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生产、制造、
组装。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8,253,871.99 54,841,841.85
负债总额 31,125,474.48 24,917,105.36
净资产 17,128,397.51 29,924,736.49
项目 2019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18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20,468,530.61 64,363,481.57
营业利润 -5,802,963.39 7,232,330.62
净利润 -4,910,738.98 7,028,288.02
深圳北海为公司重要的主营业务开展主体之一,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资产
质量和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良好,其本身具有较强的偿还能力。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为孙公司深圳北海提供担保后,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 9,4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58%。以上担保中有 800
万为本次对孙公司深圳市北海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反担保;有 600 万为
公司对孙公司深圳市北海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有 3000 万元为公
司对参股公司北京瑞祺皓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有 1000 万元为公司
对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北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有 2,000 万元为公司对
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北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有 2,000 万元为公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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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子公司苏州易维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3,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34%,包括公司为参股公司瑞祺皓迪提供的 3000 万元的
担保;为控股子公司苏州易维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 2000 万元的担保;为
全资子公司天津北海提供的合计 6000 万元的担保;全资子公司天津北海为其子
公司深圳市北海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 2000 万元的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深圳北海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
被担保人深圳北海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控制深圳北海 100%股权,公司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该次担保公
平、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市北海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北海”)为公司全资孙
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
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因此本次反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
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同意为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孙公司深圳北海申请银行贷款/授信人民币
8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进行反担保。
六、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
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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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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