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瑞尔: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10-25
证券代码:300150 证券简称:世纪瑞尔 公告编号:2019-073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为瑞祺皓迪申请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申请的 3000 万元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担保期 2 年,瑞祺皓迪其他股东:成都皓祺众码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北京瑞祺和鼎新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瑞祺众诚电子信息技术
研究中心(有限合伙)、刘宏先生、吴沙先生按其持股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相应
持股比例的反担保。因本公司不再控股瑞祺皓迪,该项担保由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变更为对外提供担保,且因本公司董事邱仕育先生、尉剑刚先生,高级管理人员
曲波玮先生在瑞祺皓迪担任董事,因此本次对外提供担保构成为关联方提供担
保。
截至目前,除本次为瑞祺皓迪提供担保外,本公司与瑞祺皓迪仍有日常经营
性关联交易,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对外发布的《关于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及预
计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4)。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公司关联关系
1
公司董事邱仕育先生、尉剑刚先生;高级管理人员曲波玮先生同事担任瑞祺
皓迪董事,瑞祺皓迪构成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其情况如下:
名称:北京瑞祺皓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6 月 30 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创业路 8 号 3 号楼 6 层 3-9
法定代表人:刘宏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计算机
技术培训;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计
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租赁计算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生产通信系统、动力环境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
传输系统、电子产品、通信信号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铁路专用设备、
工业自动化设备、通信及网络设备、机械设备(限在外埠从事生产活动);施工
总承包;专业承包;产品设计;维修机械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瑞祺皓迪资产总额 143,759,904.07 元,负债总额
69,314,455.83 元,净资产 74,445,448.24 元,2017 年 1-12 月营业收入为
91,614,071.95 元,利润总额为 4,764,648.09 元,净利润为 4,078,221.61 元,
以上数据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瑞祺皓迪资产总额 189,088,869.17 元,负债总
额 99,158,087.38 元,净资产 82,291,163.29 元,2018 年 1-12 月营业收入为
101,478,467.81 元,利润总额为 1,814,822.38 元,净利润为 1,903,907.06 元,
以上数据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瑞祺皓迪的主营业务开展良好,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
履约能力良好,其本身具有较强的偿还能力。
2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公司因不再控股瑞祺皓迪,公司持有其股份下降为 29.565%,公司为其申
请的 3000 万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瑞祺皓迪其他股东成都皓祺众码企
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瑞祺和鼎新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瑞祺
众诚电子信息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合伙)、刘宏先生、吴沙先生分别为本次担保
提供 31.308%、21.178%、6.727%、5.611%、5.611%合计 70.435%部分提供反担保。
公司本次担保部分为公司持有瑞祺皓迪股份比例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为瑞祺皓迪提供担保后,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9,4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58%。以上担保中有 3000 万为本
次对北京瑞祺皓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上担保中有 800 万为对孙公
司深圳市北海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反担保;有 600 万为公司对孙公司深
圳市北海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有 1000 万元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
天津市北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有 2,000 万元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天
津市北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有 2,000 万元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苏
州易维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3,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34%,包括公司为参股公司瑞祺皓迪提供的 3000 万元的
担保;为控股子公司苏州易维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 2000 万元的担保;为
全资子公司天津北海提供的合计 6000 万元的担保;全资子公司天津北海为其子
公司深圳市北海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 2000 万元的担保。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瑞祺皓迪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
被担保人瑞祺皓迪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控制瑞祺皓迪 29.5652%股权,公司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该次担
保公平、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3
北京瑞祺皓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北海”)为公司参股公司
暨关联方,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
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因此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
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同意
为瑞祺皓迪申请的原银行授信人民币 3000 万元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八、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
公告。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