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0 证券简称:世纪瑞尔 公告编号:2021-001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暨部分董事减持计划届满 及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股东上海君丰银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君丰银泰”),深圳 市君丰创富信息技术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君丰创富”),深圳市 君丰华益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君丰华益”),张伟,朱 陆虎,王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纪瑞尔”)于 2020 年 7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暨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0-031),公司持股 5%以上一致行动人股东上海君丰银泰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君丰银泰”),深圳市君丰创富信息技术中心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君丰创富”),深圳市君丰华益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下称“君丰华益”),张伟,朱陆虎,王锋,计划在公告披露之 日起的 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 计划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4,098,561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118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已届 满,现将其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公告。 2、持有本公司股份 36,115,14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1724%)的一 致行动人上海君丰银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君丰银泰”),深圳市 1 君丰创富信息技术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君丰创富”),深圳市君丰 华益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君丰华益”),张伟,朱陆虎, 王锋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如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通过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 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0,549,921 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512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 2021 年 1 月 23 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现将一致行动人上海君丰银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君丰银泰”), 深圳市君丰创富信息技术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君丰创富”),深圳 市君丰华益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君丰华益”),张伟,朱 陆虎,王锋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 君丰银泰 集中竞价交易 20200723-20210122 5.622 3,120,000 0.5332% 君丰创富 集中竞价交易 20200723-20210122 5.729 2,180,091 0.3726% 君丰华益 集中竞价交易 20200723-20210122 5.696 570,000 0.0974% 张伟 集中竞价交易 20200723-20210122 / 0 0 朱陆虎 集中竞价交易 20200723-20210122 / 0 0 王锋 集中竞价交易 20200723-20210122 / 0 0 合计 5,870,091 1.0033%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2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9,852,064 3.39% 16,732,064 2.86% 君丰银泰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556,527 2.32% 10,436,527 1.78% 有限售条件股份 6,295,537 1.08% 6,295,537 1.08% 合计持有股份 13,409,820 2.29% 11,229,729 1.92% 君丰创富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157,263 1.57% 6,977,172 1.19% 有限售条件股份 4,252,557 0.73% 4,252,557 0.73% 合计持有股份 3,134,657 0.54% 2,564,657 0.44% 君丰华益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410,859 0.41% 1,840,859 0.31% 有限售条件股份 723,798 0.12% 723,798 0.12% 合计持有股份 1,301,196 0.22% 1,301,196 0.22% 张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88,557 0.15% 888,557 0.15% 有限售条件股份 412,639 0.07% 412,639 0.07% 合计持有股份 4,063,702 0.69% 4,063,702 0.69% 朱陆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15,926 0.17% 1,015,926 0.17% 有限售条件股份 3,047,776 0.52% 3,047,776 0.52% 合计持有股份 223,795 0.04% 223,795 0.04% 王锋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2,824 0.03% 152,824 0.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70,971 0.01% 70,971 0.01%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 入造成的。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减持情况。 3、君丰银泰,君丰创富,君丰华益,张伟,朱陆虎,王锋为一致行动人属 于持股 5%以上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君丰银泰,君丰创富,君丰华益,张伟,朱陆虎,王锋将持续告知股份 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君丰银泰,君丰创富,君丰华益,张伟,朱陆虎,王锋在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3 本次交易取得的目标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其后, 按照以下约定解除限售: 君丰银泰、君丰创富、张伟、王锋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目标股份的解除限售 安排:(1)标的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若标的公司 2017 年度 的实际净利润数不低于承诺净利润数的 90%即 3,600.00 万元,则可申请解除限 售股份=君丰银泰、君丰创富、张伟、王锋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目标股份的 28% -截至当年年末应补偿的股份(若有)。若标的公司 2017 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低 于 3,600.00 万元,则当期不解除限售,全部顺延至标的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出具后 30 日内再解除限售;(2)标的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 可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君丰银泰、君丰创富、张伟、王锋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目 标股份的 56%-截至当年年末累计应补偿的股份(若有)-已解除限售股份;(3) 标的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可申请解除限售股 份=君丰银泰、君丰创富、张伟、王锋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目标股份的 100%- 截至当年年末累计应补偿的股份(若有)-累计已解除限售股份。 朱陆虎、君丰华益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目标股份的解除限售安排:(1)标的 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若标的公司 2017 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 不低于承诺净利润数的 90%即 3,600.00 万元,则可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朱陆虎、 君丰华益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目标股份的 50%-截至当年年末应补偿的股份(若 有)。若标的公司 2017 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 3,600.00 万元,则当期不解除 限售,全部顺延至标的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再解除限售;(2) 标的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可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朱陆虎、君 丰华益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目标股份的 70%-截至当年年末累计应补偿的股份 (若有)-已解除限售股份;(3)标的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 出具后 30 日内,可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朱陆虎、君丰华益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 目标股份的 100%-截至当年年末累计应补偿的股份(若有)-累计已解除限售 股份。各交易对方每年按上述安排分别计算其可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并以其各 自在标的公司的相对持股比例分别计算其应补偿的股份(若有)。 上述股份同时承诺,在 2017 年至 2019 年的期间(下称“业绩承诺期”)内, 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交易对方所承诺的标的公司 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45%即 6,795.00 万元, 4 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净额以世纪瑞尔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若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经营活动 产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净额低于 6,795.00 万元,则按照完成比例(即标的公司业 绩承诺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净额÷6,795.00 万元)就前款约定的 标的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交易对方可申请解除限售 的股份进行解除限售,未解除限售部分按如下约定进行解除限售:(1)若标的公 司 2017 年至 2020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 4,500.00 万元, 则未解除限售目标股份在标的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全部解除限 售;(2)若标的公司 2017 年至 2020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净额低于 4,500.00 万元,则未解除限售目标股份顺延至标的公司自 2017 年起经营活动产 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净额达到 6,795.00 万元的当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再解 除限售;若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超过 15,100.00 万元,则超出部分相应扣减交易对方承诺的标的 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净额的考核金额。 截止本报告日,上述机构和个人都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 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二、股东未来减持股份计划 持有本公司股份 36,115,14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1724%)的一致 行动人上海君丰银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君丰银泰”),深圳市君 丰创富信息技术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君丰创富”),深圳市君丰华 益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君丰华益”),张伟,朱陆虎,王 锋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进 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0,549,921 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512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其中朱陆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直接持有公司 4,063,702 股股份,持 有深圳市君丰创富信息技术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0%的份额,即通过君 5 丰创富间接持有公司 2,268,405 股股份,朱陆虎先生直接间接持有本公司 6,332,107 股,本次减持计划本年度内未超过其自身持有公司股票的 25%。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8 月 17 日,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世纪瑞尔”)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上海君丰银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7]1520 号),公司经核准向张伟、王锋、朱陆虎、周小舟、深圳市安卓 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卓信”)、上海君丰银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君丰银泰”)、深圳市君丰华益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君丰华益”)、深圳市君丰创富信息技术中心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君丰创富”)(2017 年 9 月 15 日更名为“五莲君丰创富信息 技术中心(有限合伙)”,2018 年 10 月 8 日更名为“深圳市君丰创富信息技术中 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共计 45,106,053 股,新增股份的 上市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23 日。 君丰银泰、君丰创富、朱陆虎、君丰华益、张伟以及王锋构成一致行动人, 其获得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合计 41,655,38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12%,具 体明细如下: 所持非公开发行股数占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非公开发行股数(股) 总股本比例(%) 1 君丰银泰 19,852,064 3.39 2 君丰创富 13,409,820 2.29 3 朱陆虎 3,733,852 0.64 4 君丰华益 3,134,657 0.54 5 张伟 1,301,196 0.22 6 王锋 223,795 0.04 合计 41,655,384 7.12 朱陆虎先生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 329,850 股,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 4,063,70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69%。 君丰银泰、君丰创富、君丰华益 2020 年 7 月 23 日-2021 年 1 月 22 日期间 合计减持股份 5,870,091 股,减持明细详见本公告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情况表格列 6 示。减持完毕后,君丰银泰、君丰创富、朱陆虎、君丰华益、张伟、王锋六位一 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36,115,14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172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安排。 (2)股份来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3)拟减持数量: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20,549,921 股,即占公司总股本 的 3.5122%。若减持期间(减持期间定义见第(5)项)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股份作同等处理。 (4)拟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的方式。 (5)减持计划及减持期间: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 于公司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 2021 年 8 月 23 日进行,且在 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如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公司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至 2021 年 8 月 23 日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2%。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2、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君丰银泰,君丰创富,君丰华益,张伟,朱陆虎,王锋在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本次交易取得的目标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其后, 按照以下约定解除限售: 君丰银泰、君丰创富、张伟、王锋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目标股份的解除限售 安排:(1)标的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若标的公司 2017 年度 的实际净利润数不低于承诺净利润数的 90%即 3,600.00 万元,则可申请解除限 售股份=君丰银泰、君丰创富、张伟、王锋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目标股份的 28% -截至当年年末应补偿的股份(若有)。若标的公司 2017 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低 于 3,600.00 万元,则当期不解除限售,全部顺延至标的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出具后 30 日内再解除限售;(2)标的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 7 可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君丰银泰、君丰创富、张伟、王锋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目 标股份的 56%-截至当年年末累计应补偿的股份(若有)-已解除限售股份;(3) 标的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可申请解除限售股 份=君丰银泰、君丰创富、张伟、王锋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目标股份的 100%- 截至当年年末累计应补偿的股份(若有)-累计已解除限售股份。 朱陆虎、君丰华益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目标股份的解除限售安排:(1)标的 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若标的公司 2017 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 不低于承诺净利润数的 90%即 3,600.00 万元,则可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朱陆虎、 君丰华益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目标股份的 50%-截至当年年末应补偿的股份(若 有)。若标的公司 2017 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 3,600.00 万元,则当期不解除 限售,全部顺延至标的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再解除限售;(2) 标的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可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朱陆虎、君 丰华益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目标股份的 70%-截至当年年末累计应补偿的股份 (若有)-已解除限售股份;(3)标的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 出具后 30 日内,可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朱陆虎、君丰华益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 目标股份的 100%-截至当年年末累计应补偿的股份(若有)-累计已解除限售 股份。各交易对方每年按上述安排分别计算其可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并以其各 自在标的公司的相对持股比例分别计算其应补偿的股份(若有)。 上述股份同时承诺,在 2017 年至 2019 年的期间(下称“业绩承诺期”)内, 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交易对方所承诺的标的公司 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45%即 6,795.00 万元, 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净额以世纪瑞尔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若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经营活动 产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净额低于 6,795.00 万元,则按照完成比例(即标的公司业 绩承诺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净额÷6,795.00 万元)就前款约定的 标的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交易对方可申请解除限售 的股份进行解除限售,未解除限售部分按如下约定进行解除限售:(1)若标的公 司 2017 年至 2020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 4,500.00 万元, 则未解除限售目标股份在标的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全部解除限 售;(2)若标的公司 2017 年至 2020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净额低于 8 4,500.00 万元,则未解除限售目标股份顺延至标的公司自 2017 年起经营活动产 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净额达到 6,795.00 万元的当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再解 除限售;若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超过 15,100.00 万元,则超出部分相应扣减交易对方承诺的标的 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净额的考核金额。 截止本报告日,上述机构和个人都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 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3、其他说明 君丰银泰、君丰创富、朱陆虎、君丰华益、张伟以及王锋所持非公开发行股 份解除限售情况详见公司 2020 年 6 月 3 日发布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君丰银泰、君丰创富、朱陆虎、君 丰华益、张伟以及王锋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 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君丰银泰、君丰创富、朱陆虎、君丰华益、张伟以及王锋为一致行动人 属于持股 5%以上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君丰银泰、君丰创富、朱陆虎、君 丰华益、张伟以及王锋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君丰银泰、君丰创富、朱陆虎、君丰华益、张伟以及王锋出具的《关于 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君丰银泰、君丰创富、朱陆虎、君丰华益、张伟以及王锋出具的《关于 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9 特此公告。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