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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纪瑞尔: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岳军)2023-04-21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岳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2022年度工作中,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保持独立
董事应有独立的前提下,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
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召开了7次董事会,本人任期内召开的5次董事会本人5次亲
自出席,0次委托出席;公司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任期内未召开股东大会。
公司在2022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在公司董事会上,本人认真审议
了相关议案,听取了有关人员的发言,对议案发表了个人意见,对董事会会议议
案均投了同意票,未提出异议,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基本职责。

    2022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7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独立董事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李岳军         5            5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2022 年 5 月 13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以下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总经理候选人牛俊杰先生,副总经理候选人邱仕育先生、张风

                                      1
利先生、尉剑刚先生、曲波玮先生、张龙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候选人朱江滨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上述 7 人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
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且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牛俊杰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
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条件,邱仕育先生、张风利先生、尉剑刚先生、曲波玮先生、
张龙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条件,朱江滨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
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条件。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本人同意继续聘任牛俊
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继续聘任邱仕育先生、张风利先生、尉剑刚先生、曲
波玮先生、张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继续聘任朱江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苏州易维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维迅”)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易
维迅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
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因此公司为易维迅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
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因此,本人同意该连带责任保证事项。

    (二)2022 年 6 月 29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以下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天津市北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通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海通信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
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因此公司为北海通信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
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因此,本人同意该连带责任保证事项。


                                   2
    (三)2022 年 8 月 24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以下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
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问询及核查后,对报告期内(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
况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关于对外担保的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
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2)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
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
额为 7,391.67 万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已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北海通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海通信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
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因此公司为北海
通信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
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因此,本人同意该
连带责任保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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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2022 年 10 月 26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以下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易维迅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易维迅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
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因此公司为易维迅提
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
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因此,本人同意该连带责
任保证事项。

    (五)2022 年 12 月 20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以下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易维迅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易维迅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
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因此公司为易维迅提
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
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因此,本人同意该连带责
任保证事项。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
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其中包括:重点关注公司主要销售产品情况;内控制度的执
行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应收账款的变化及管理等情况。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
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内审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
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报告期内,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

    四、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4
    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成员。2022 年
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本人任期内,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会议主要审阅公司出具的季度及半年度财务
报表、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及专项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
况等多项事宜。此外,审计委员会将对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进行审阅并发表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

    2、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在本人任期内,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
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积极关
注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对公司人才体系建设提出专业建议,切实履
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22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以及公司薪酬绩效考核制度、人才储备
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2、对公司定期报告、对外信息披露及其它有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客
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
护公众股东的利益。

    3、不断强化自身专业水平,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
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
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
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5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七、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李岳军

    Email:liyjcn@vip.sina.com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
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确保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本人衷
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在增强盈利能力的同时,使公
司更加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李岳军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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