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融环境: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8-05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临时)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李庆义先生符合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
规定的情况,也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
情况。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李庆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
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同意《关于选举李庆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郭俊杰先生符合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
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也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
未解除的情况。副总经理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关于聘请郭俊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
独立董事签字:
廖良汉 刘建国 王 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