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融环境: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2017-08-15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7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
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对 2017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
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
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关于 2017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独立董事:
王 聪 刘建国 廖良汉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