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 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由于会议通知时间太短,无法对会议议案相关事项进行考察和核 实。 二、 本人对《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投弃权票。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日 独立董事: 廖良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