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融环境: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2018-01-30
证券代码:300152 证券简称:科融环境 公告编号:2018-014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1月30日(周二)上午开市起
复牌。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现就终止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的具体情况及股票复牌安排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9 月 25 日,公司因拟购买重大资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于当天开市起停牌,分别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2017 年 10 月 9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分别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
号:2017-119)及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23)。
在重大事项推进过程中,经公司与各方论证,确认公司购买重大资产事项已
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10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125)、《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128),并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11 月 7 日、11 月 14 日、11 月 21 日分
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38、141、
145、147)。2017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临
时),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
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1 月 24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披露了《关于重大资
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48),并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50)。
2017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议案》,2017 年 12 月 8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160)。2017 年 12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
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63)。2017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
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筹划重组
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68)。2017 年 12 月 30 日、
2018 年 1 月 6 日、1 月 13 日、1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17-170、2018-001、003、009)。
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二、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各项准备工作。本次交易拟
购买标的资产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英诺格林科技有限公司剩余股权和辽宁中
冠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与交易对方就相
关事宜进行了洽谈,会同相关各方全力以赴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对标的
公司相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并就本次交易的重要事项与交易对方进行
了充分沟通,同时公司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与主要交易对手方进行了一系列的
商讨和沟通。同时,结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与其他相关各方对标的公司
进行了尽职调查,就标的公司的目前经营状况、战略定位及未来发展方向等要素
进行了充分的论证。由于各方未能就本次交易相关具体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及公司利益,经与交易对手方友好协商,最终决定终止筹划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策过程及程序
公司会同中介机构经过认真商讨和审慎研究论证,为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
益,维护上市公司投资者利益,公司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履行了
如下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
2018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基于审慎判断之后做出的决
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
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
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手方友好协
商后的结果,本次交易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
到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
六、公司股票复牌安排及相关承诺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22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1月30日(周二)上午开市起复牌,公司对本次停
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2号:上市公
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承诺:自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两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