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融环境: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04-25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经营的决策程序、依法运
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核查,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
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着对股东、对公司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所赋予的职责,积极出
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临时重要会议,行使监督职能。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如
下:
报告期内共召开了 9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28 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三届十七次监事会
三届十七次会议于 2017 年 1 月 3 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 2017 年 1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二)三届十八次监事会
三届十八次监事会于 2017 年 3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 2017 年 3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三)三届十九次监事会
三届十九次监事会于 2017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6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3、2016 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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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6 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5、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聘请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 2016 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8、关于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9、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10、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1、关于《资金偿还暨担保协议》展期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四)三届二十次监事会
三届二十次监事会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 2017 年 6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五)三届二十一次监事会
三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聘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2、关于《资金偿还暨担保协议》展期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六)三届二十二次监事会
三届二十二次监事会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2017 年半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摘要
2、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3、关于 2017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七)三届二十三次监事会
三届二十三次监事会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选
举高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八)三届二十四次监事会
三届二十四次监事会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审议通过以下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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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九)三届二十五次监事会
三届二十五次监事会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出售乌海蓝益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及定州市瑞泉固废处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
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二、监事会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
治理结构和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公司董事及经理层为维
护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诚信勤勉,尽职尽责,在履行公司职责时,
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
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
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和完
善、重点环节的控制等方面的内容作了详细的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的实际情况。
(三)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听取财务部门对公
司年度财务状况的说明,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严格的执行
并不断完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17
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可靠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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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切实督促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重视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
披露,并督促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公平披露,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未发生信息披露不及时、更正的情况。公司对内幕信息严格
规范信息传递流程,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在定期报告、重大事项披露等敏感期
间,公司尽量避免接待投资者的调研,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未从事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情形,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
公平、公正,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审核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6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意见: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
同意公司董事会制订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盈利预测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司未有盈利预测的情况。
(七)本年度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非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 2018 年监事会工作展望
2018 年,监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履行职责能力建设,履行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赋予的监督职责,监督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对公司财务、对外投资和投资管理、内部
控制履行监督职责;为公司的规范经营和稳定、健康的发展而努力。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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