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经营决策需要,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相关手续。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百〇五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第一百〇五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 成,公司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成,公司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3 名。 人,独立董事 3 名。 第一百一十五条 召开董事会临时会 第一百一十五条 召开董事会临时会 议,董事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前3日专人 议,董事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前3日专人 送出、邮递、传真、电子邮件或本章 送出、邮递、传真、电子邮件或本章 程规定的其他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 程规定的其他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 事。 事。 如因特殊情况召开紧急董事会, 可以会议召开当天专人送出、邮递、 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短信或本章 程规定的其他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