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融环境:监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18-04-25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及《关于做好上
市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7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对公
司内部控制的总结比较全面,反映了公司重点控制活动的内部控制情况,包括
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
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
递、信息系统、信息披露、内部监督等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规
范、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重大问题和异常事项,未
对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及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公司各项制度自制定以来得到了
有效贯彻执行,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报告期内,
公司不存在违反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
情形。报告期内,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不
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
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
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